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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业农村部批准58种进口鱼类饲料产品登记续登记 代理企业登记

农业农村部批准58种进口鱼类饲料产品登记续登记 代理企业登记

农业农村部发布公告,正式批准58种进口鱼类饲料产品完成登记续登记,涵盖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饲料品牌。与此相关代理企业登记工作同步完成,标志着我国进口水产饲料市场准入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。

据了解,此次获批的58种产品均为鱼类饲料,包括膨化颗粒饲料、沉性饲料等多种剂型,适用于罗非鱼、鲈鱼、石斑鱼、大黄鱼等主要养殖品种。这些产品分别来自挪威、丹麦、智利、日本、韩国等水产饲料生产强国,续登记有效期为五年。农业农村部依据《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》相关规定,经技术评审、安全评估和行政审批等程序后作出上述批准决定。

值得关注的是,本次公告同时明确了代理企业登记信息。根据我国进口饲料管理规定,境外饲料生产企业须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境内代理机构办理登记,代理企业需承担产品进口、质量安全追溯及合规管理等相关责任。此次完成登记的代理企业覆盖北京、上海、广东、山东等主要水产养殖和饲料贸易集中区域,将为进口鱼类饲料的规范流通提供有力保障。

业内专家表示,进口鱼类饲料产品的续登记及代理企业登记工作的完成,有助于保障国内优质水产饲料供给稳定,满足高端养殖品种对专业化饲料的需求,同时也对国内饲料企业形成良性竞争压力,推动行业整体质量提升。农业部门将持续加强进口饲料产品事中事后监管,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,确保养殖水产品安全可靠。

下一步,农业农村部将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,提升政务服务效率,为符合条件的进口饲料产品进入国内市场提供便利,助力水产养殖业高质量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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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10-31 23:47:57